手机扫码,微信咨询!

医用X射线诊断放射卫生防护及影像质量保证管理规定-固定式辐射仪_固定式χ、γ射线辐射报警仪_固定式辐射检测仪_射线报警器|陕西|射线检测仪器网

电话:86-021-69515711
传真:86-021-69515712

成先生-上海仁日辐射防护 客服

联系我们
关注:仁日科技
关注仁日科技;获取辐射防护知识!
推荐产品
  •   REN300A 在线辐射报警仪

      REN300A在线辐射安全报警仪是一种新型的x-γ辐射连续监测报警装置,它采用特殊设计的前置放大电路,具有灵敏度高、操作方便、自动显示和超阈值报警等特点,能实时给出xγ辐射剂量率;仪器内置海量数据存储功能,能存储10年的历史数据且标配提供强大的RenLocal辐射监测数据分析软件。考虑

  •   铅衣 射线防护铅围裙

    一、长袖、半袖、无袖射线防护服   1、防护铅皮:柔软防护材料;  2、防护性能佳:铅分布均匀;提供0.35/0.5mmPb铅当量; 耐磨、易清洗表面材料  3、结构设计:采用多层材料制作,加上专业的人性化结构设计,让您穿戴舒适;  4、 精密制作工艺:做工精

  •   REN800A 伽马射线和中子检测仪

    REN800A型中子、X、γ辐射周围剂量当量(率)仪内置一个进口He-3管和一个GM管作为探测器,能同时检测中子和X、γ射线。该仪器使用方便;灵敏度高、抗γ性能好、能量响应特性好。此外通过配套的RenRiRate辐射剂量管理软件可将存储的数据读出后分析。该仪器适用于环保、化工、石油、医疗、进出口商检

  •   REN500L 环境级辐射仪

    REN500L环境监测用X、γ辐射空气比释动能率仪采用超大尺寸、高灵敏的闪烁晶体作为探测器,反应速度快。主机内置探测器使得整机有更宽的测量范围。仪器满足《环境地表γ辐射剂量率测定规范》中低剂量部分的要求。该仪器除能测高能、低能γ射线外,还能对低能X射线进行准确的测量,具有良好的能量响应特性。此外通过

  •   REN600A 污染仪

    REN600A型α、β、γ射线表面污染检测仪即可检测α、β、γ射线,也能检测到X射线,它采用高速嵌入式微处器作为数据处理单元,点阵式大屏幕LCD液晶显示,读数清晰、操作方便,具有400条超大容量数据存储。仪器采用进口的大面积MICA盖革探测器,具有较高探测效率,可进行α、β辐射表面污染检测和X、γ辐

  •   电离辐射 电离辐射警戒线

    颜色:黄白相间,红色文字“当心电离辐射  严禁进入”   材料:涤纶布   规格:4.5cm*100m   特点:电离辐射特有三叶符警示符号和标语   用途:在工业探伤、石油勘探等使用放射源或射线装置的场所中需要隔离划分出监督区和管理

  •   辐射警示牌 核辐射警示牌

    材料: PVC塑料   不干胶  规格: 25 × 30cm 说明:电离辐射警告标志的含义是使人们注意可能发生的危险。其背景为黄色,正三角形边框及电离辐射标志图形均为黑色,“当心电离辐射”用黑色粗等线体字。标牌的尺寸、形状和颜色及文字描述严格按《GB 18871-200

  •   REN200B 个人报警仪

    REN200B型X、γ辐射个人剂量当量HP(10)监测仪(简称:个人剂量报警仪)内置高量程盖格计数管为探测器,主要用来监测各种放射性工作场所的X、γ以及硬β射线的辐射,具有较宽的测量范围。能显示工作场所的剂量当量率和累积剂量,更换电池时,日期及累积数据能永久保存。可选配RenRiPersonal个人

标准与法规

医用X射线诊断放射卫生防护及影像质量保证管理规定

2006/11/1 9:39:00

医用X射线诊断放射卫生防护及影像质量保证管理规定
1993年10月13日卫生部令第34号发布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提高医用X射线诊断质量,保障受检者、放射工作人员和公众的健康与安全,根据《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放射防护条例》,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一切使用医用X射线诊断设备的单位和个人。
第三条 国家对医用X射线诊断的放射卫生防护及影像质量保证实行监督管理。
第四条 医用X射线诊断工作单位必须接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的监督与指导。必须采取有效措施,提高影像质量;减少重拍率、误诊率及漏诊率;注意受检者的屏蔽防护,减少和控制受检者的照射剂量,做好放射卫生防护及影像质量保证工作。

第二章 许可证件申请与管理

第五条 凡从事医用X射线诊断工作的单位必须事先向所在地县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办理申请手续,经审查合格,领取《射线装置工作许可证》后,方可从事许可范围内的工作。
第六条 新建、扩建和改建的X射线机房,在场址选择、建筑设计、防护设施等方面,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法规和标准的要求。必须按规定的程序接受县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预防性审查和竣工验收。
第七条 凡申请从事医用X射线诊断工作的单位、个人,必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具备与所开展的X射线诊断项目相适应的场所,设施和防护性能合格,运行指标满足所开展诊断项目要求的设备。
(二)具备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确认的相应专业技能、熟悉防护知识,健康条件合格,并取得《放射工作人员证》的工作人员。
(三)设有放射防护组织或专(兼)职放射防护人员,并建立工作人员及受检者防护和质量保证管理制度。
第八条 医用X射线诊断设各安装完毕后,必须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机构进行验收检测。证明其主要运行指标及防护性能符合国家有关标准,领取《射线装置工作许可证》后,方可投入临床使用。
第九条 颁发《射线装置工作许可证》的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按有关规定对持证单位及个人进行定期核查,核查情况记录在许可证的附本上。
第十条 从事医用X射线诊断工作的单位或个人,需要变更许可范围或终止放射工作前,应及时到原审批部门办理变更或注销手续。

第三章 受检者的防护
第十一条 临床医师和放射科医师,在获得相同诊断效果的前提下,避免采用放射性诊断技术,合理使用X射线检查,减少不必要的照射。
第十二条 从事X射线诊断工作的单位,必须建立和健全X射线检查资料的登记、保存、提取和借阅制度。不得因资料管理及病人转诊等原因使受检者接受不必要的照射。
第十三条 对婴、幼儿童、青少年的体检,不应将X射线胸部检查列入常规检查项目;从业人员就业前或定期体检,X射线胸部检查的间隔时间一般不少于两年;接尘工人的X射线胸部检查间隔时间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四条 临床医师和放射科医师尽量以X射线摄影代替透视进行诊断。未经省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允许,不得使用便携式X射线机进行群体透视检查。
第十五条 对育龄妇女的腹部及婴幼儿的X射线检查,应严格掌握适应症。孕妇,特别是受孕后8?0周的,非特殊需要,不得进行下腹部X射线检查。
第十六条 放射科医技师必须注意采取适当的措施,减少受检者受照剂量;对受检者邻近照射野的敏感器官和组织进行屏蔽防护。
第十七条 候诊者和陪检者(病人必需被扶持才能进行检查的除外),不得在无屏蔽防护的情况下在X射线机房内停留。

第四章 X射线诊断的质量保证
第十八条 各医疗单位和X射线诊断科(室),必须按照医院分级管理标准要求,建立科室质量保证组织和制订本单位的X射线诊断质量保证方案(下称“质保方案”),质保方案的实施情况作为医院评审和放射科(室)临床科(室)考绩的重要依据。
第十九条 各医疗单位的X射线诊断科(室),应建立各x射线检查系统的评片标准和严格的评片制度;废片及重拍片要有记录,并作出原因分析;提出改进措施。
第二十条 X射线诊断报告书写的内容和格式由医疗单位制定出一定的规范,并有审定和签发制度。市(地)级以上医院放射科的诊断报告必须由主治医师以上的人员或主任授权的高年资住院医师签发。
第二十一条 X射线诊断科(室)应有质量保证工作的各种记录、质量控制检测胶片等资料。至少保存五年,并定期进行分析和评价。
第二十二条 各单位购置X射线诊断设备时,应根据拟开展的诊断项目,对X射线诊断设备提出明确的要求。在设备订购合同上,应对防护及影像质量性能指标,安装调试及验收检测提出要求。
第二十三条 各单位使用X射线诊断设备应由生产厂家或通过考核合格持有省级以上
卫生行政部门签发的资格证书的专业技术人员安装。生产单位应提供产品合格证,安装者出具安装调试报告。
第二十四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对使用中的X射线诊断设备,应每年进行一次状态检测。设备进行重大维修或更换零部件后,必须进行验收检测,达到规定的指标方可继续使用。X射线诊断科(室)应对成像设备及器材定期地进行稳定性检测。
第二十五条 各级医疗单位应将x射线诊断设备的订购合同、产品说明书、各种检测和维修记录建立档案并长期保存。

第五章 放射工作人员的管理与培训
第二十六条 从事医用X射线诊断的工作人员,必须按有关规定的要求,在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医疗卫生机构进行就业前体检及定期体检,并建立健康档案;按规定接受个人剂量监测,并建立个人剂量档案。
第二十七条 从事医用X射线诊断的工作人员,必须具有相应的专业技术和文化水平。必须掌握放射防护技术和管理法规知识,并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机构考核合格。
第二十八条 X射线诊断科(室)的所有工作人员应根据其在质量保证方案中所负的责
任,接受相应的专业培训。

第六章 罚 则

第二十九条 凡未按要求对X射线诊断设备进行防护性能监测及运行质量控制,或X射线诊断设备不符合标准,又不进行校准和维修的单位,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可酌情给予警告、限期改进及吊销许可证等行政处罚。
第三十条 经检测发现X射线诊断设备存在严重问题时,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可令其限期改进、停止使用,对危及人员健康的,可按国家有关规定处以罚款。
第三十一条 放射诊断工作单位对上述处罚不服的,在接到通知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可以向上一级卫生行政部门申请复议,但对停止使用的决定,应立即执行。对复议结果不服的,在收到复议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可向人民法院起诉;对行政处罚不履行又逾期不起诉的,由决定处罚的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第七章 附 则
第三十二条 本规定中下列用语的含义:
1.X射线诊断科(室):包括医院放射科(室)或临床放射科以及使用X射线诊断设备从事疾病诊断或各种人体检查的科(室)。
2.X射线诊断质量保证:X射线诊断科(室)为获得稳定的高质量医学影像,同时又使人员受照剂量和所需费用最低所采用的系统行动。
3.X射线诊断质量保证方案,为保证X射线诊断的质量和诊断效果而设计的有组织的整体方案。
4.验收检测 新设备安装完毕后或现有设备进行重大维修后,为鉴定其是否符合约定指标而进行的检测。
5.状态检测 为评价设备状态或识别稳定性检测结果超出控制标准的原因而进行的检测。
6.稳定性检测 为确定X射线诊断设备或在给定条件下形成的影像,相对地于一个初始状态的变化是否仍在允许的变化范围内,或为鉴别设备性能及影像形成过程的早朗变化而进行的检测。
第三十三条 本规定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负责解释。
第三十四条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医用X射线诊断放射卫生防护及影像质量保证管理规定 的相关产品:
  • REN500H辐射防护用X、γ辐射剂量当量(率)仪

    产品名称:REN500H辐射防护用X、γ辐射剂量当量(率)仪

    产品描述:REN500H辐射防护用X、γ辐射剂量当量(率)仪是监测各种高剂量放射性工作场所的辐射剂量率专用仪器。仪器满足《环境地表γ辐射剂量率测定规范》中高剂量部分的要求。该仪器除能测高能γ射线外,还能对低能X射线进行准确的测量,具有良好的能量响应特性。此外通过配套的RenRiRate辐射剂量管理软件可将存储

  • REN320型立柱式X、γ辐射环境监测仪

    产品名称:REN320型立柱式X、γ辐射环境监测仪

    产品描述: REN320立柱式X、γ辐射环境监测仪主要用于放射性监测场所的行人或行包通过的监测系统,采用大体积的闪烁体探测器作为探测器,具有体积小,便于携带,灵敏度高,误差小的特点,适用与核应急等特殊的放射性检测场合。该辐射仪由一根便携式立柱和一个REN400型多功能辐射仪主机组成。辐射立柱与探头之

  • REN300B型在线辐射安全报警仪

    产品名称:REN300B型在线辐射安全报警仪

    产品描述:REN300B在线辐射安全报警仪是一种新型的x-γ辐射连续监测报警装置,它采用特殊设计的前置放大电路,具有灵敏度高、操作方便、自动显示和超阈值报警等特点,能实时给出xγ辐射剂量率。考虑到现场操作、应急快速响应的需要,主机安装在辐射现场,实现实时监测与就地报警,通过RS485通讯实现总控制室自动监控。

  • REN300+REN-3He-N型固定式中子、伽玛报警仪

    产品名称:REN300+REN-3He-N型固定式中子、伽玛报警仪

    产品描述:本报警仪由REN300在线辐射安全报警仪和REN-3He-N中子探头和REN-NaI30伽玛探头组成。该辐射报警装置是采用特殊设计的前置放大电路,具有灵敏度高、操作方便、自动显示、数据存储和超阈值报警等特点,能实时给出x射线、γ射线、中子射线的辐射剂量率。考虑到现场操作、应急快速响应的需要,主机安装

  • REN200型X-γ个人剂量报警仪

    产品名称:REN200型X-γ个人剂量报警仪

    产品描述:   REN200型X、γ个人剂量报警仪(又叫X、γ辐射个人剂量当量HP(10)监测仪)内置高灵敏度盖格计数管为探测器,主要用来监测各种放射性工作场所的X、γ以及硬β射线的辐射,具有响应快,测量范围宽的特点。能显示工作场所的剂量当量率和累积剂量,更换电池时,日期及累积数据能永久保

  • REN500型智能化χ、γ辐射仪

    产品名称:REN500型智能化χ、γ辐射仪

    产品描述:      REN500型智能化χ、γ辐射仪采用高灵敏的闪烁晶体作为探测器,反应速度快, 和国内同类仪器相比,该仪器具有更宽的剂量率测量范围。 该仪器除能测高能、低能γ射线外,还能对低能X射线进行准确的测量,具有良好的能量响应特性。此外通过配套的Re